上犹碧桂园物业电话—重大消息,记着曝光

开发商牵头赔偿了迟延损失,房地产公司欣然接受。


近期,房地产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多起矛盾纠纷案件。然而,上犹县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开发商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


2014年1月5日,原告尚友房地产公司与被告尚友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XX小区初步房产服务协议》,2016年12月20日,双方签订了《初步房产服务协议》。XX社区协议》已签订《服务协议》。补充合同。原告实际向相关社区提供房产服务。后被告拖欠房产税等,原告无法收回债务,向法院提起和解诉讼。


立案后,法官联系了被告,了解更多案件情况。庭审中,审判长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谈判。在法官解释法律原理并细心、耐心地促成双方沟通后,开发商主动承认错误,并提出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失赔偿。最终,双方约定,被告上友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原告上友房地产公司支付房产税、装修垃圾清除费、装修管理费、原告上友房地产损害赔偿金共计17.5万元。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目前该案已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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