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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题的意见


劳动部发[1995]309号1995-08-04


指数


1、适用范围1-5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1.劳动合同的签订6-17


2.劳动合同的内容18-24


三项经济裁员25


4、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劳动合同的无效26-35


5、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36-43


六大制度改革进程中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政策44-50


7集体协议51-52


3、薪资


最低工资53~59


2、加班工资60~62


3.企业工资支付政策63-64


4、工作时间及休假


整体工作时间为65至69小时。


2、加班工作时间70~71


三个假期72


5.社会保险73-81


6.劳动争议82-90


7.法律责任91-92


8.适用法律9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劳动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题,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劳动法第二条所称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从业人员一般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在中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实际成为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向其提供有偿劳动的,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并按照规定必须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劳动者,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劳动者的劳动。与国家订立劳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合同方式集体建立劳动关系的,适用劳动法。


4.不包括公务员、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劳动法不适用。


5.中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上称为雇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法。根据《劳动法》该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被视为雇主。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1、劳动合同的签订


6、用人单位必须与富余职工、长期休假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与在职职工不同。协商同意劳动合同,规范休假期间的相关事宜。


七、用人单位必须与长期从其他单位租用的在校职工、未参加工作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一些相关条款在贷款期间和培训期间可能会发生变更,并可由双方协商变更。


8、长期病假的员工在病假期间必须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九、经批准享受无薪休假的人员,如想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愿返回原单位的,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固定工作,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原部门工作的,原部门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根据劳动部第1995202号公告《劳动法实施中有关劳动合同题的解》,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专职党政公职人员如下他们也是劳动力的一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特殊规定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1、根据劳动部《劳动法实施中有关劳动合同题的复》(1995)第202号规定,管理人员由上级部门任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预约部门。实行公司制度的管理人员和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12.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校打工或学习的,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后,分立、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情况,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14、合营企业或者派往合营企业的职工与原联营公司仍保持劳动关系的,必须与原联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由原联营公司修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在以下情况下签订合同我可以澄清。与合资企业或合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休假及其他相关。


15.以租赁、承包方式进行生产的企业,所有权不发生变化,法人单位名称也不发生变化,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是用人单位。根据租赁、合同协议,出租人、承包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单位的,可以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


1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订立,也可以双方共同订立,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订立的劳动合同,强迫劳动者签订的,无论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效。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必须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按照劳动部1995年第223号通知《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予以赔偿。


2、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必须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九条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和选择,商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通常,新员工或重新雇用的员工可以签订合同。在现有正式职工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过程中,用人单位与现有正式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0、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无论是初次用工还是转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都可以订立劳动合同。无限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以法定解除条件作为解除条件,以避免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21.用人单位获准聘用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对从事井下矿山等不健康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22、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十年,双方同意续订的。不间断。劳动合同期满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用固定职工时,各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动者职业培训费用和违约培训费用的补偿标准,但约定的培训费用和违约赔偿标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部。违反劳动部颁布的《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的劳动合同赔偿办法[1995]223号。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押金或者抵押。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劳动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切实保护外籍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的规定处罚。-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部发[1994]118号,劳动部通知《关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否可以参照的请示》劳动部第118号文件相关规定1994118”。劳动部第1994256号文件规定据此,公安部、劳动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自行遣返劳动者。


三、经济性裁员


25、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裁减经济人员的规定》(1994)447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职工的,规定如下您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提供生产经营状况信息。


2.提出符合法律、法规和集体协议规定的裁员计划,包括辞退人员名单、辞退时间和实施阶段以及被辞退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收集工会或全体员工对削减方案的意见并修改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和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用人单位必须正式公布裁减人员计划,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裁减证明。


4、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劳动合同的失效


26、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面履行之前,以任何理由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两种类型法定终止和合同终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一方可以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仅对未履行部分有效,不影响已履行部分。


27、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结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合同当事人无法认定。


第二十八条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监禁或者逮捕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劳动合同暂停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经证明劳动者人身自由受到无理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就劳动者在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向有关部门请求赔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人、被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依刑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0、《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有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措施必须采取。劳动合同可以依照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终止。


31、劳动者接受劳动再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接受劳动培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三十日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劳动者违反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规定,擅自跳槽等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罚。行为。我公司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的补偿办法》(1995)223号通知及劳动部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外,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终止。

一、社保卡怎么查农业费?

如果您持有农民工社保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您是否缴纳了农业缴费。


1-联系社保卡中心自助查询机。您可以携带社保卡到附近社保卡中心的自助查询机查询您是否缴纳了农业缴费。


2-检查社会保障网站。登录社保网站后,用社保卡号和密码登录,然后进入查询页面查询农费缴纳情况。


3-致电社会保障卡中心进行检查。您可以拨打您所在地区社保卡中心热线,向社保卡中心工作人员询您的农费缴费情况。


农业费用由您的雇主或职业介绍所代您支付,因此最好及时向相关机构查询您是否已支付。如发现拖欠款项,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工人档案在哪里查找?

对于有事业单位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员工所在单位,如果事业单位规模小,没有能力存放档案,则员工档案按单位存放在当地人才市场。


学生档案存放于学校部门。


2、查询文件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致电公司的档案管理办公室或人才市场。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学校、公司或人才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如果时间充裕,也可以携带证件亲自到现场查看。


农民工专用账户余额可以通过企业网银查询,如果您使用的是企业网银,此时可以通过企业网银查询。


如果您没有企业网上银行,您可以致电您的银行并要求他们确认,这也是可以的。农民工专用账户里的本来就是你的,在普通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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