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造谣者微博,武汉疫情8名造谣者

近期,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新型冠状病疫情相关谣言,查处多起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案件,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现在通知看起来像这样


1、何某、陈某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事件。12月22日,何某、陈某通过微信散布虚假消息,称“特定门诊部一名女护士分别与隔离酒店员工和大学教授关系密切,导致COVID-19传播”。“新型冠状病疫情”扰乱了网络交流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安局邢分局、浐灞分局分别判处何某、陈某行政拘留五日。拘留。


2、康先生发生争执并引发题的案件。12月21日,康先生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希望疫情在某个地方杀死人”、“我不配活”等不当言论,扰乱网络交流和社会秩序。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康先生处以行政拘留5日。


3、陈某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事件。12月22日,陈先生用手机拍摄了一段视频,发布到上,并配文“疫情期间,部分地区菜粮油店物品被群众无偿抢夺”。微信群破坏网络交流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巴焦公安局对陈先生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4、宋先生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事件。12月18日,宋先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段检疫人员聚集的视频,并散布“某地爆发疫情,今天死亡多人”、“多人瘫痪死亡”等谣言。他们从事扰乱网络交流和社会秩序的行为,例如“今天”、“特定区域有老鼠出没”、“抓老鼠”等。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宋先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公安机关提醒公众,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风清气正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力,采取实际行动,共同抗击“疫情”,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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