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谢泉,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时,谁会流泪?

很多人都想知道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时,谁会流泪?和武汉谢泉的题,下面让小编来为你分享一下吧!


9月8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上,参观者参观大数据信息应用展。照片来源CFP


由于一些敏感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确,当信息泄露或被盗时,很难确定责任人,从而形成许多信息泄露辩护律师选择不起诉和忽视犯罪分子的恶性循环。


《法律日报》主编Jurin


“双11”狂欢结束了,在“买家”疯狂买买买的当下,一些谨慎的买家总会收到与自己需求相关的广告信息,而且大部分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买一些东西。


除了网上购物,当你打开地图时,会弹出最常去的地方,推荐回家的路线,当你打开网页时,会弹出感兴趣的内容……有人说这样方便,正确的?尽管他们提供诸如“节省搜索时间”之类的服务,但人们往往只有在接到一个对他们非常了解并且正在销售定制产品的陌生人的电话后才意识到出了题。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德良近日在接受《法律日报》编辑采访时指出,大数据给人们带来便利,但安全也存在题。更重要的是,做到了。个人信息数据带来的威胁将遍及全,个人信息数据带来的威胁正在引起各界的特别关注。


“当前,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大数据安全顶层设计缺失,大数据交易安全缺乏第三方监管。在此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将是一项重要举措。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刘德良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法应与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应对当前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诸多挑战。


超过80%的互联网用户受到数据泄露的负面影响。


“昨天,我用手机APP搜索了几款产品,但令人惊讶的是,今天我打开台式电脑搜索网页时,发现昨天看到的几款产品被自动推送到浏览器上。”宋嘉妮网购高级狂热者近年来,她发现现在的电商越来越智能化,甚至比她自己还要了解她。


宋嘉妮告诉小编,电商不仅能记住自己的喜好,精准推送各种商品,还能与自己搜索的其他网站进行连接,共同推送自己感兴趣的文章或内容。


“想起来真的很可怕,我感觉自己变得隐形了,发生的一切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我什至没有注意到我的‘第三只眼’一直在看着我。宋佳妮有点如果这些数据信息只是用来推送商业广告,用户会受到干扰,但最终不会面临风险;但如果这些个人信息被用来实施犯罪,用户将毫无防备。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在全的普及,大量的用户信息存储在网络中并不断流动,个人信息安全漏洞日益增多。据2016年中国网民***调查报告显示,去年有37%的网民因各种虚假信息遭受经济损失,84%的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损失。


去年“3月15日”晚会曝光了公共WiFi的安全漏洞,据专家分析,韩国80%的WiFi可以在15分钟内轻松破解,平均80%的WiFi每天都会遭受各种攻击。


2016年4月去年4月,济南市20万婴幼儿信息泄露,不法分子非法侵入疫苗接种计划系统网络,盗取20万儿童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出售。


今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警方破获一起非法贩卖个人信息案件,收缴公民信息超2600万条。


今年9月,浙江绍兴警方宣布破获全国首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截获超过10亿组公民个人信息。


……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李爱军表示,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未来大数据发展的重中之重。


“我们每次上网或者使用网络服务,都会形成一定的数据,并被系统自动记录。这些碎片化的数据汇聚成一个巨大的‘数据库’,成为‘大数据’。”刘德良说。对于互联网用户来说,大数据可能意味着收集尽可能多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然后进行营销以获取商业利益。


刘德良告诉小编,目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管理已经进入数据时代,必须尽可能收集和整理个人信息,以便于查询和管理。大数据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目标,因为它数量庞大,但大多涉及敏感的个人信息,也是一个容易被发现和窃取的目标。


“一些‘黑客’正在利用新技术发起攻击,窃取更多有用的信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伟表示,该部门掌握的一些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被不法分子窃取、泄露、倒卖,不少公民个人在日常购物、上网过程中因姓名、户口号码、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被无意泄露而遭受损失。消费等活动。有。它是由罪犯统治的。


“个人的粗心、企业的逐利、安全监管的缺失,都可能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出现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贵州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谢泉接受小编采访。


“不仅如此,信息泄露辩护律师还面临举证困难的题。谁应该起诉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原告必须证明因果关系,因为不可能知道被告是谁是。不见了。”朱伟表示,一些敏感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明确界定。当信息泄露或被盗时,很难确定谁该负责。这引发了许多数据泄露***倡导者的关注。选择不起诉,让犯罪分子放纵,形成恶性循环。


隐私法律和法规支离破碎。


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开始产生利润,数据交易的利润分配、安全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题将变得重要。谢泉认为,虽然要支持大数据的发展,但个人信息安全也不能忽视,必须用法律来给予法律控制和规范个人信息的使用。


然而,纵观我国目前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情况,我们国家尚未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处罚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法.“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尚未制定,而是分散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因此量刑相对较轻。”李爱军认为。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均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及其处罚。


此外,随着《网络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民事权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违规行为”。自5月9日起,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修订。


此外,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居民登记卡法》、《商业银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电信条例》、《互联网电子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和通信网络管理条例》等。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与个人信息相关的规定,例如《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刘德良表示,“从立法形式来看,我国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数量上似乎已达到一定规模,但尚未形成完整、系统、条理清晰的体系。”


在内容分析中,李爱军指出,不少规定内容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落实,存在重复、重复,形成多头执法、多头管理的局面,造成浪费。执法和司法费用。


“我国对个人信息、肖像权等有法律保护,但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用途不明确,对个人信息没有具体的法律或监管监管,因此隐藏着风险存在。”刘德良认为,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交易必须确保使用“干净”的数据,不得进行威胁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的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法必须尽快制定


“为了应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新挑战,需要专业的立法工作。除了从根本上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之外,更重要的是完善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法律。”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必须尽快制定。刘德良认为,统一立法可以为个人信息提供更加恰当的保护,让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出售保持一致的价值取向。


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全文早在2003年就开始编写,2005年完成草案,但尚未进入实践阶段。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会呼吁出台这部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谢全告诉小编,他也支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谢全认为,应通过法律规定信息数据泄露时的立即通报义务,建立个人信息泄露防范和救助体系,全面保护个人信息数据。


刘德莲表示,“大数据时代,信息泄露可能成为协助其他严重犯罪的行为,因此应加大量刑力度,并制定更具体的罚款规定。”


同时,众议员刘德莲指出,由于公办机构和非公办机构侵犯个人信息的程度不同,立法时有必要区分公办机构和非公办机构。同时,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必须对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制定相应的豁免规定。


刘德良还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应与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实现统一和共鸣,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朱伟对此表示赞同,并表示,比如对于尚未成为犯罪的一般侵权行为,主要通过民事法律法规来协调,因此非常有必要修改完善更多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民的公民身份和公民个人的权益。为了保持执法的一致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必须做好衔接。


“还应加强对敏感信息和移动设备的监管。在大数据研发之前,利用企业和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加密技术等措施,提高大数据技术的信息安全水平,确保安全。”首先要考虑加强信息保护水平。”李爱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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