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周边离婚律师有哪些,婚姻家庭法专家——王玉白律师

本篇文章主要讲解关于婚姻家庭法专家——王玉白律师和佛山周边离婚律师有哪些的相关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王玉白律师,男,1974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曾任大学教师,在大学教授《婚姻家庭法》7年,出版《婚姻家庭法》一书。家规”。本科教材《婚姻家庭法》。王律师专门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广州婚姻家庭事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他是天遂市婚姻家庭事务委员会主任,专门处理婚姻家庭题,每年接办案件超过300-400件。近年来,我们的办案量一直位居广州律师事务所团队之首。广州最具影响力的婚姻家政专业团队之一。1每年我们都会办理多起标的额过亿元的财产离婚案件。


范围


离婚财产分割


一方隐匿财产转移及假债处理


儿童监护和抚养纠纷


婚外情、家庭暴力取证及赔偿


继承等


社交活动


广东天秀律师事务所总部合伙人、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长


广州电视台经济法制频道法律顾


广州广播电台婚姻家庭组高级律师


广州卫视《法律战诉讼》《法治时空》专家点评律师


以下是王友柏律师办理的两个案件的具体例子。


情况1


委托人陈先生因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第0106号民事判决书,对民事判决书第五项不服。“离婚后,天河区103室属于被告。”赵。”而是委托人聘请王友柏律师及其团队陈建豪律师担任第二次上诉的辩护律师,对方也对该案提起上诉。


本案的基本情况是,一男一女于1994年登记结婚,103号是2003年双方结婚期间,即第四份合同签订之前购买的。预产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并登记在男方家里。103室这个名字仍然登记在该男子的名下。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了四份夫妻财产协议。第一份合同于2005年签署,其中规定“双方共有7栋房屋,其中2栋是捐赠的。502栋房屋属于男方,其余属于男方。“未完成的事宜按照财产所有权各人的原则处理。”第二份协议于2017年签署。2006年,明确规定“房屋按产权分配到每个人名下。其中两套房子因工作需要归妇女所有,你拥有。”该套装已捐赠。第三份协议于2007年签订,与2005年第一份协议的内容一致。第四份协议于2015年签署。协议称,“房屋将按照每个人的产权进行分配,其中103号房屋将根据工作需要归妇女所有”。“每个人名下的财产都属于对方。”


通过健全的诉讼策略、对案件所涉法律难题的深刻理解以及有效的工作,我们最终取得了全面胜利。


当事人的主张


一、请求法院撤销原审粤民终字第0106号第五判决,依法为上诉人改判,上诉人须在判决后10日内配合上诉人。上述财产的产权已转移至上诉人名下。


2、一审、二审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争议焦点


题是,陈某、赵某在婚姻期间签署的四份“母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撤销。


病历


关于103室的归属题,王律师以陈述形式向二审法院阐述了我们的观点。


客观事实


上诉人和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于2005年6月3日、2006年1月15日、2007年2月8日、2015年12月5日签署了四份“小三财产协议”。虽然四份协议均明确规定103号属于上诉人陈先生,但一审法院却认定103号属于上诉人赵某,这是事实不清、明显错误的。


适用法律


1、103号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如下一审未区分该财产是否属于原财产,错误地将上述法律规定适用于该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103房间归女方所有的协议,是基于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家庭暴力、婚外情等严重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给婚姻家庭造成重大损害的现实而达成的协议。根据道德义务和赡养义务的性质,不能简单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在赠与财产发生变动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挂号的。


3、《婚姻法》第十九条关于夫妻财产合同,仅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未规定必须办理财产变更登记或者公证作为财产效力的必要条件。由于它表达了夫妻双方的意愿,因此必须由男女双方签署,夫妻财产协议才有效。


4、从事民事活动必须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所有四项协议中,男性和女性都同意103号房间应归女性所有。自夫妻财产合同签订至今,女方已使用、保管、修缮了争议财产,并已偿还银行贷款,男方在女方使用期间从未提出过异议。其实,这应该被视为男方对前面提到的事情的反对,而103号房间在征得女方同意后就被指定为女方的财产。


5、男方同意配合将财产转移给女方,即使主要是103号房间,并声称15个工作日内,女方不再要求转移财产。可见,该男子其实是知道103房间是属于一名女子的。


关于103室的归属题,王律师以陈述形式向二审法院阐述了我们的观点。


客观事实


上诉人和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于2005年6月3日、2006年1月15日、2007年2月8日、2015年12月5日签署了四份“小三财产协议”。虽然四份协议均明确规定103号属于上诉人陈先生,但一审法院却认定103号属于上诉人赵某,这是事实不清、明显错误的。


适用法律


1、103号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如下一审未区分该财产是否属于原财产,错误地将上述法律规定适用于该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103房间归女方所有的协议,是基于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家庭暴力、婚外情等严重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给婚姻家庭造成重大损害的现实而达成的协议。根据道德义务和赡养义务的性质,不能简单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在赠与财产发生变动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挂号的。


3、《婚姻法》第十九条关于夫妻财产合同,仅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未规定必须办理财产变更登记或者公证作为财产效力的必要条件。由于它表达了夫妻双方的意愿,因此必须由男女双方签署,夫妻财产协议才有效。


4、从事民事活动必须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所有四项协议中,男性和女性都同意103号房间应归女性所有。自夫妻财产合同签订至今,女方已使用、保管、修缮了争议财产,并已偿还银行贷款,男方在女方使用期间从未提出过异议。其实,这应该被视为男方对前面提到的事情的反对,而103号房间在征得女方同意后就被指定为女方的财产。


5、男方同意配合将财产转移给女方,即使主要是103号房间,并声称15个工作日内,女方不再要求转移财产。可见,该男子其实是知道103房间是属于一名女子的。


最后结果


【二审法庭观点】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虽然根据《婚姻财产合同》,103室登记在赵某名下,但双方书面约定103室归陈某所有。民国法>各类题解释103号房间归赵某所有,由于该规定仅适用于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的情况,因此103号房间原本属于赵某所有。在《婚姻财产合同》中,Cheon先生和Cho先生明确约定房子属于Cheon先生。该协议实际上是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夫妻名下的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夫妻双方订立的专门合同,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其效力不受是否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影响。由于赵先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一审判决第103号属于赵先生的权利不当,本院予以纠正。陈某上诉称,103号房应归其所有,合法、有理有据,法院支持了其主张。


【判断结果】


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第0106号民事判决书,维持民初1、2、3、4、6、7、8、9、10、11、12号民事判决书。


二、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初字第0106号民事判决书第五项。


3、广州市天河区103号房屋为陈某所有,赵某于裁定生效后10日内协助朱某办理房屋拆迁手续。


4、我们不同意赵先生的其他主张。


案例2


原告杨某于2016年12月8日委托王玉白律师代理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原来,被告于2016年3月24日向民政局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协议书明确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并在现有的定金和现金分割中明确“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1万元,财产归原告名下”。夫妻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并无约定。离婚后,被告未履行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尚未支付1000万元。


原告于2015年12月通过银行将转入其母亲账户,此后母亲又向被告转账共计700万余元。2016年5月,他说服原告将存款转入被告个人银行账户。2016年5月23日,原告分5次向被告银行账户转账500万美元,每次100万美元;2016年5月24日,原告分5次转账,每次100万美元,共计500万美元。做过。存入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2016年6月12日和13日,分别向被告名下银行账户转入110万元和100万元人民币,共计1210万元人民币。


2016年7月,被告欺骗原告将其儿子租给了广州市天河区92号车库103室、广州市天河区301号车库301室。它们都属于他,因为他的儿子还活着。因年龄小,无法办理房产过户,广州市天河区601室四处房产全部过户至被告名下,并在房产交易登记处办理过户手续部门。


王玉白律师从纠纷解决的利弊入手,综合分析评估该纠纷的起因、性质、程序的复杂性、关系的严重性,选择了的诉讼策略。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


当事人的主张


一、责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及逾期利息。


2、责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一次性款项人民币1,021,000元。


3、责令被告立即将广州市天河区601室、天河区301室、天河区103室、一层停车位92个等四处房产所有权返还原告。City.Dendant还被命令立即协助原告处理四处房产的转让程序。


4.要求对离婚过程中未办理的婚姻财产进行合法分割。


五、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争议焦点


1、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2、原告向被告转让1210万元及4件财产的特点如下


2、被告名下的保险金融产品、公司、汽车、存款等婚姻财产是否为离婚过程中未处理的婚姻财产。


病历


考虑到本案涉及数千万财产,王律师在多次审理本案后,以律师陈述的形式阐述了我们的观点。


1、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应向原告支付1000万元及逾期利息。


被告人于2001年7月30日登记结婚,因感情破裂,于2011年1月24日提出离婚,离婚后双方仍同居。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对原被告不适用,且由于两被告没有实际履行,且押金混合,故不适用离婚诉讼中约定的财产分割。2013年9月6日,夫妻俩到天河区民政局办理了再婚手续。再婚后,因家庭不和婚姻关系破裂2016年3月2日

一、广东权清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正规吗?

广东倾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0日,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江明。营业状态为营业中。商业登记号为440682001031281,地址为6号。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汾江南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法律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调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二、佛山律师事务所排名好的有哪个?

佛山有很多好的律师事务所,我知道佛山有一家广东雄和律师事务所,也是佛山比较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我们专注于刑事辩护、民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劳动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


三、佛山十大律师事务所都有什么?

据《中国法律报》报道,您可以选择的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有广东志高律师事务所、佛山盈科律师事务所、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广东英双律师事务所、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广东巨力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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