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因病返乡标准调整?

一、辽宁因病返乡标准调整?

据最新消息,辽宁省患病返乡标准有所调整。原标准要求返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返乡。现在,辽宁省已取消核酸检测要求,转而实施健康监测、扫描健康码等措施。具体来说,辽宁省要求返乡人员在离开目的地前进行健康自查。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避免返回家乡。同时,返乡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遵守测量体温等防疫措施。此外,返乡后还需要扫描健康码,填写健康申报等信息。如有异常情况,由当地疫情部门处理。此次调整是为了更好保障回国人员的健康安全,也考虑到当前疫情的变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2020年辽宁失业补助金?

现阶段-疫情期间,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


和平区、沉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沉北新区、苏家屯区的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629元调整为1719元;对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标准由每月1720元调整为1814-5元。


对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失业保险标准由每月1386元调整为147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463元调整为每月1558元。


执行时间处理时间


该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施行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


领取待遇期间,同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发放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和临时物价补贴。


对阶段性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救济金统一标准为每月516元按月发放。缴费期限为6个月,失业人员的保险缴费期限不减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费、养老保险费等待遇,但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临时物价补贴政策。


现在大家应该对辽宁省最新疫情补助金政策和辽宁因病返乡标准调整?有所了解了吧,欢迎诸位网友订阅并收藏本站,谢谢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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