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山车祸,张某伟,王某!我不能再开车了

很多人想知道的张某伟,王某!我不能再开车了和一些关于库山车祸的话题,本文都有详细介绍,希望对各位都有所帮助。


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发布公告,近期有两人被终身禁止驾驶。2015年以来,日照市公安交警共59次对201人实施终身禁驾。


此次宣布终身禁驾的张某伟和王某分别是45岁和44岁的男性。其中,张毛伯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毛因交通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酒驾。收到。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目前,全国交通管制信息网络已建成,罚款时,驾驶人违法信息录入国家驾驶人管理系统。被终身禁止在州内外驾驶的司机将无法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姓名张某伟性别男年龄45


驾驶经验19年批准驾驶类型A2


驾驶执照号码37110219773X


禁驾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相当于造成交通事故


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姓名王性别男年龄44


驾驶经验23年批准驾驶类型A2


驾驶执照号码371100197832


禁止驾驶的原因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被视为犯罪。


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案例回顾1


2021年5月11日6时30分,张某伟驾驶一辆鲁L760牌照的大型半挂牵引车,自西向东沿莒县新管库线行驶至库山乡鸭下村路段。途中遇到一位从南方骑自行车的人,北上的刘某撞车身亡。


调查发现,张某伟驾驶大型半挂牵引车超载,未仔细观察,采取措施不当,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他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022年3月3日,莒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22年4月11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伟作出行政处分,吊销汽车驾驶证,并终身禁止重新领取汽车驾驶证。


案例回顾2


2021年11月6日13时20分,王先生醉酒驾驶一辆陆LDX7小型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沿陶罗金大刘庄村340公里路段行驶,与金属护栏相撞。事故发生在道路右侧,造成重伤,车内人员王某伟、崔某预计受伤。当天,崔某辉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4月26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缓刑2年。


2022年5月17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王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吊销汽车驾驶证,并终身禁止重新领取驾驶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如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车辆驾驶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你的驾驶执照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并且终身无法领取新的驾驶执照。


日照市公安交警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无法重复。每一起交通事故都伴随着血与泪,一次次提醒每一个失去生命的人,交通事故大于猛虎,安全大于天。我们要抓住机遇、补短板,防止事故、遏制灾害、减少人员伤亡、保护生命。有礼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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