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分享」安全生产曝光丨湘潭市通报多起典型安全生产事故。

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湘潭市通报多起典型安全生产事件


3月13日湘潭在线讯3月12日,市安委办公室通报了全省多起典型安全生产事件,其中湘潭市2020年四季度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件,吸取教训、敲响警钟。湘潭市两起事故分别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工商贸易行业。


湘潭地产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宏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锦绣之家西苑”项目部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2020年11月8日下午,宏城公司在该项目19号楼14层北向安装卸货。由于该位置没有内置环,因此临时卸货直接附在建筑物上。操作人员用完所有材料后,未完工就离开了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17时30分左右,从事钉悬臂楼板模板的张某、周某等人找到卸货,决定第二天在这里将所需模板吊上楼。周指挥塔吊将模板吊到临时卸货上。张某未系安全带,因超载负责从临时卸货上拆除绳索,导致张某身体不稳摔倒。表面。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张先生在高空作业时没有系安全带。卸货搭建时未与外部脚手架分离,未完工的卸货上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劳务公司聘用不合格的车工工人,未对木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保证工人的安全作业技能。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落实不到位,《卸货安装方案》未交给施工人员,现场管理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高空作业违法。并没有立即被发现并制止。


湘潭亿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和销售。2020年10月16日20时30分,公司下料线开始夜间作业。23时30分左右,4名值班工人开始在生产线东端及周边的冲压机上工作。莫先生独自站在车间西侧的两个垃圾箱之间,没有戴安全帽,也没有开灯,将冲压机附近的一个垃圾箱搬入废物存放区。起吊瞬间,垃圾箱东南角的索具分离,垃圾桶向唐某方向摆动,导致唐某头部被垃圾箱顶缘槽钢割伤身亡。当场。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唐先生违反了公司“吊装前戴安全帽”的规定,没有在安全区内操作起重设备,无法避免危险。间接原因包括公司料仓存放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吊装作业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缺乏安全教育和培训,唐某的安全培训时间也严重缺乏。该公司夜班安全检查过少,忽视夜间生产安全管理,夜间作业环境较差,事故发生时灯光昏暗。


市安委办公室要求各级各单位、部门利用这些典型事故案例,对本地及所属企业深入开展安全警示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识别隐患的能力。要对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甚至同一企业内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个案进行推断和教训,通过深入分析人员不安全行为,切实解决一线员工的弱势基本题。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技能欠缺,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纪律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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