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涉群众财产,哪些行为属于违反群众纪律?

对于关于干涉群众财产以及一些关于哪些行为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话题,很多人都想了解,就让小编带各位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

一、哪些行为属于违反群众纪律?

群众纪律直接关系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违反群众纪律就要受到惩处。对此,《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规定对于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违纪行为,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领导责任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集资金、劳务,摊派费用,增加群众负担的;-2-违反规定扣押、收受群众财物或者处罚群众的;-3-截留群众财物,或者违反规定拖欠群众款项的;-4-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5-处理涉及群众的事情时刁难群众、占便宜的;-6-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者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1-未按照政策或者规定及时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其他切身利益的题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2-消极回应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倒推,损害党和群众、干群关系;——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4-弄虚作假,欺上欺下,损害群众利益。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兴业、兴建工程,给国家、集体、群众财产和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能救人而不救人,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警告处分。您将被开除党籍;情节严重的,给予缓刑。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事务等,侵犯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从重处分。警告制裁;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对于干扰群众生产经营的违纪行为,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干扰群众生产经营自***,造成群众财产损失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对于安全保卫、支援、救灾、救灾等方面的违纪行为,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救灾款物分配等方面偏袒亲友,有明显不公平行为的,给予处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后果的。警告制裁;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此外,第一百一十二条还规定违反群众纪律的,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甚至开除党籍处分。


二、十大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十三种行为。


一、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集资金、劳务、摊派费用,增加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规定扣押、收受群众财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违反规定克扣、拖欠公众款项的。


4、违规收取费用的。


5、刁难群众,占人便宜。


六、干扰生产经营自***,给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7、在金、物资的分配等题上偏袒亲友,显然是不公平的。


2、忽视群众利益


8、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却不及时,就是懒惰、低效。


九、消极回应群众诉求,推卸责任,破坏干群关系。


10、对群众态度不好,简单粗暴。


11、弄虚作假,欺上欺下,损害群众利益。


12、盲目借创业、搞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业绩工程”,给人民群众财产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3、当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人却不救人。


三、子女是否有权干涉父母的经济安排?

根据情况而定,如果父母是有意识的,不迷茫的,也就是说有自主行为,孩子就没有权利干涉,就像父母不能干涉孩子一样,但如果父母患有老年痴呆症患有疾病,没有金概念,也就是没有行为能力,那么孩子就可以干涉父母的财务安排,防止父母的财产无故流失。


四、子女在其一生中是否有权追索父母的财产?

父母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一般无权干涉。关于财产,父母可以写遗嘱,财产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给予他人。如果没有遗嘱,死后,有继承权的人通过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父母健在,子女是否有权分割父母的财产?如果是父母的,父母有权无偿分配。


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有文字均为原创文章,作者:admin

No Comment

留言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