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继女,玉溪陈继伟案件

童年虽然平静,但小雅却被母亲的同居情人陈健性侵了三四年,导致处女膜撕裂,患上细菌。


案例回顾


小雅出生于2007年。父母因感情矛盾离婚后,抚养权转移给母亲杨艳,小雅此后一直在老家和爷爷奶奶生活。2012年,杨艳与一位名叫陈健的男子相恋,后来两人育有一女。考虑到小雅的学习和生活,直到2015年暑假,杨艳才把小雅从老家接到了一起生活。她没想到这个决定实际上会伤害年幼的小雅。离开家乡后,小雅一直与母亲陈健和同父异母的妹妹生活在一起,直到2020年8月初。


在此期间,一直被小雅称为“爸爸”的陈健,其实对小雅产生了不好的想法。2017年9月的一天下午,小雅上小学五年级,陈健趁杨艳和亲生女儿不在家的时候,以帮助小雅为名,将她叫到自己的房间里实施强。小雅在做作业。直到2020年6月,陈建辉趁小雅独自在家时将其强。2018年3月上旬,陈健得知小雅来月经后,给小雅买了紧急避孕药,每次强小雅时就服用。


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妇女违背自己意愿与其发生,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的行为。


这个噩梦伴随着小雅好几年,直到陈健的亲生女儿发现了她最后的通行为。2020年6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晚上9点左右,小雅独自在家,陈健再次强了她,结果妹妹回家正好撞到了她。陈健大喊让女儿走,并继续强小雅。姐姐走后,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杨艳赶回家阻止,陈建才制止了虐待。


据杨艳供述,陈健称自己当时喝了酒,暂时神志不清。小雅没有说她以前是否做过类似的事情,只是让她向警方举报。她没有向警方报案,因为担心这会影响女儿的名誉。


2020年8月4日下午6点左右,杨艳与陈健发生争执。小雅让她再报警,她这才意识到题严重了。于是她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陈健被抓获并受审。小雅确诊后,她的旧处女膜撕裂,患上了细菌。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健明知被害人小雅系幼女,利用与被害人小雅共同的家庭关系,与被害人小雅同居,违反了被害人小雅的意愿。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其长期多次发生性关系,已构成通幼女罪,应从重处罚。因此,被告人陈健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陈健认为处罚过重,提出上诉。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任何强幼女的人都会被认定犯有强罪,并受到严厉的惩罚。强妇女、未成年少女的严重行为是什么?法律列出了五种情况


1.以严厉手段强妇女或者强幼女


2.强一名妇女或强多名年轻女孩


3.公共场所强妇女


四、两人以上集体强,是指两名以上男子在同一犯罪行为中,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幼女实施强、通行为。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强妇女或者强幼女,对被害人生殖器造成严重损害的。或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强妇女、强未成年少女,有前款五种情形之一的,即构成严重事件,依法从重处罚。


你对此有何看法?


请留言并评论!


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需要法律知识!如果您遇到法律题,需要律师帮助,点击下方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与经验丰富的律师在线一对一沟通


本文就为你讲解到这里就结束,你还想知道更多的玉溪继女和玉溪陈继伟案件详细的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站。

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有文字均为原创文章,作者:admin

No Comment

留言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