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假离婚买房新政策规定,夫妻离婚买房新政策

今天跟大家讲讲淮南假离婚买房新政策规定,和夫妻离婚买房新政策对应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前夫是安徽淮南人。结婚后,我们买了2套房子,都写在前夫的名下。四年前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每人一套房子。离婚后分配给我的房子和未还的银行贷款都是我一个人还的,所以当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但现在我的前夫却反悔了,要跟我复婚,并以卖掉分配给我的房子来威胁我。

请律师我的前夫有权利这么做吗?我可以卖掉我的房子吗?

于俊和律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或者财产分割的条款”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离婚时约定其中一份财产归您所有,那么该协议当然对您的前夫具有法律约束力,他无权处分该财产。

2、如果他擅自出售房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房屋产权交易政策,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只需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即可,不再需要结婚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等文件,因此,如果您的前任——老公想卖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律师建议为了防范风险,您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同时请求房屋财产保全,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您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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