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司法研判体系的意义,智慧司法

想必不少人都很想知道智慧司法研判体系的意义和智慧司法的一些话题,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假,小编为你详细的解吧!


黄国栋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

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概括

在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加之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智慧法院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成效显着。但与世界相比,中国特色体现在哪些方面?什么是世界领先的性能?实践中还存在哪些困难?针对这些现状,如何提出下一代智慧法院建设的优化方案?本文以中外智慧法院建设实践为切入点,运用系统功能比较方法分析国外智慧法院建设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开展对比研究,基于我国智慧法院系统建设的本土化视角,吸收国外智慧法院的经验教训,提出优化方案,促进我国智慧法院建设效能提升。

关键词

司法人工智能智慧法庭中国人经历实践困境路径优化

1、国外智慧法院建设现状分析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入发展,广大参与者形成了这样的共识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司法审判的功能是有效解决诉讼案件爆发式增长与诉讼案件不平衡之间的紧张关系。的专业评委。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成熟,各国正在逐步加快将其嵌入智慧法院建设的进度。通过建立数字化司法环境,逐步从纸质流程向电子化、自动化系统转变,诉讼材料的电子提交、案件判决进度的获取、纠纷在线解决、甚至人工智能判决等,学院社科院专门研究法治题的第三方机构得出的结论是,我国智慧法院建设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在一些具体领域还存在不足。本文介绍国外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司法审判的实践,希望能为我国智慧法院建设带来新的启示。

案件管理信息化

美国《2018-2022年联邦司法信息技术长期计划》将灵活技术的建设以及电子服务和案件管理的使用作为战略重点,在“缓刑和审前案件管理系统”中深度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功能开发个性化用户界面、发展移动办公等。美国法院开发的“司法案件管理系统”让地方法院系统保留其特色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差异,从而保证法院、代理人公众可以更便捷地分享信息。与美国相比,大多数欧洲法院对于利用人工智能参与司法审判保持更为谨慎的态度。欧洲国家大多数法院都安装了案件管理系统、工作分配和管理系统软件。同时,欧盟基于e-CODEX项目建设了电子司法信息门户,为成员国提供相应的法律信息。2016年,英国法院全面建立电子案件管理系统,试点家庭、社保、子女抚养上诉案件网上服务。大多数欧洲国家仅将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法院的非核心业务。2017年,新加坡推出“社区司法和审判制度”。该系统允许纠纷双方通过互联网提交诉讼材料、缴纳电子费用、选择审理日期、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极大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在韩国,电子立案系统于2009年得到广泛应用。案件信息可以数字化方式获取和传递,案件历史记录完整且可以按需准备,案件还可以自动管理,可以简化法庭诉讼的表格。在线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并在线提交。

裁判风险预测的技术方面

美国法院系统采用COMPAS、PSA、LSI-R等风险判断程序,帮助法官判断受害人是否需要进行审前拘留、保释等,并结合客观因素提供风险评分和主观标准纳入算法,或由法官自行决定。欧洲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更为谨慎。欧盟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很少使用风险评估工具,相关测试仍在进行中,以防范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风险。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研究人员开发的人工智能方法已经能够以79%的准确率预测欧洲法院的司法判决。总体而言,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关于人工智能参与司法审判的风险预测的研究较多,而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相对较少。与欧美相比,其他国家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中立地位、参与司法审判以及可能存在的量刑风险的研究较少。因此,我国有必要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提高对此类风险评估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的认识,同时避免技术因素影响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心的地位。

人工智能辅助调查方面

美国纽约、洛杉矶、芝加哥、迈阿密等主要城市已利用智能软件根据过去的犯罪信息进行“预防性调查”。智能软件公司CobanTechnologies表示,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城市内的各种监控视频,通过车牌或其他信息识别车辆,更好地部署和控制巡逻人员。初创公司DeepScience可以通过识别枪支或蒙面袭击者来帮助零售商店实时检测武装抢劫行为。欧盟在线法院利用“警务预测”系统来识别犯罪可能发生的地点以及可能涉嫌实施犯罪的人,以防止犯罪发生或更有效地起诉犯罪。英国使用“预测性危险风险评估工具”来预测和评估刑满释放人员的累犯风险。该系统使用了达勒姆郡警方2008年至2012年间总共104万起监禁案件,提取案件中记录的年龄、性别、邮政编码、犯罪历史和犯罪类型等信息。通过HART模型,可以预测重点人群未来24个月的再犯风险。当犯罪分子被捕时,警方利用该系统对他们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将他们拘留。德国开发了Precobs软件来监控区域犯罪现象。该软件主要利用过去犯罪等数据来寻找“高风险”区域。韩国将使用内置人工智能软件的摄像头来检测潜在犯罪,并通过将嫌疑人的特殊物证与预先形成的犯罪模式知识库进行比较来判断当前拍摄的内容是否构成犯罪。

网上诉讼系统建设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自2001年起大规模普及网上诉讼。2003年6月,华盛顿州联邦法院开始强制律师使用网上诉讼系统。到2009年,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的99个法院都有类似的规定。2015年,美国法院强制要求电子归档和电子送达采用数字形式,并建立了一个新系统。诉讼参与人提交的诉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通过法院专用系统传输。英国最高法院允许电子提交、文件显示、实时速记、法官在审判时使用计算机以及远程出示证据。一些法院正在试点使用虚拟法庭,允许通过视频链接进入常规法庭。为了方便外国证人和被告人提起诉讼,荷兰自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引入了视频会议系统。该设备的安装地点将覆盖所有法院、拘留场所和候审人员拘留中心。不过,视频会议系统暂时仅适用于民事诉讼案件中荷兰境外的外国人、证人、法律专家以及在押的受害人及其他案件相关当事人。德国《电子司法法案》还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只能以电子方式提交诉状。除督促程序等特殊程序外,普通程序案件电子化率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德国尚未大规模落实强制适用义务原则。韩国智慧法庭最显着的特点就是电子法庭。2001年开始建设电子法院,2008年实现全部司法程序电子化。目前,75%的民事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立案、审理、送达。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实现了法院、派出所、检察院、监狱之间的信息共享,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网上争议解决

美国发展比较成熟,立法也比较完善。网上纠纷解决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1999年,美国国家技术与争议解决中心主任EthanKesh设计了“在线投诉办公室”,诞生于马萨诸塞州立大学美国国家技术与争议解决中心,帮助eBay处理了80起涉及120人的纠纷。国家。超过10000起纠纷,他撰写了《在线纠纷解决解决网络空间冲突》,成为世界上第一本ODR专着。美国的ODR机制主要由私人机构运营,可以实现异步沟通,当事人可以通过获得法律援助,案件分流和处理,调解员在线或自行调解,并向对方支付额外费用上的。线上纠纷快速解决,程序设置灵活便捷,裁判可视透明,案件审理更高效。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发布了两份文件,即《关于消费者纠纷在线解决的第2006/2004号法规及修正案》和第2009/22号指令的第524/2013号法规。一个在线争议解决,推动欧洲国内市场建立更简单、更有效、更快捷的争议解决方式。新加坡调解中心建立了ODR,包括在线调解立案、案件追踪、预约调解等功能。为了保证调解的隐私、安全、顺利,SMC要求用户提前进行设备测试。在印度,E-BayIndia率先提出在线纠纷解决方案,利用电子商务领域的在线谈判和调解来解决纠纷并反馈结果。同时,它还推出了一个社区法庭,在那里值得信赖的社区成员帮助解决买家和卖家之间的纠纷。韩国争议解决机制范围比较广,基本涵盖B2B和B2C。韩国消费者协会主要管理B2C交易领域的案件,并进行一些网上调解;大韩商事仲裁院和韩国电子商务振兴院负责B2B、B2C领域的案件,大韩商事仲裁院主要开展网上调解、和解、仲裁等事务;韩国电子商务振兴院主要负责网上调解。

二、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现状及特色经验

我国智慧法院现状分析

早在2000年,中国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就达到535万多件。到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3351万件,增加423件。传统的线下受理案件的司法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爆发式增长趋势。法院受理案件的能力是有限的。即使在“繁简分开”的审判模式下,仍然存在案件数量少、审判效率低的题。各级人民法院案件仍然积压,无形中损害了司法权威,造成司法公信力下降。这时,利用信息技术,结合司法体制的改革,利用人工智能以“人机混合”模式审理案件,将会改变这种状况,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控制案件的审理速度。提高案件质量,减少法官判案时间,平均判案。时间将缩短至45分钟。

在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底层方面,各地法院建立了私有云、公有云、移动专网,初步建立了基于“云网融合”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综合布局。人民法院专网接通率100%。全国共有四级法院3525个,派出法院10759个。全国有2964个法院可以实现网上卷宗审查,占8542个;实现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的法院有2609家,占7519家;2638个法院实现案件智能编目,7602个。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原审案件电子卷宗合计可用率为9488件,全国电子卷宗、档案平均利用率超过95%,形成无纸化、智能化辅助办案基于电子文件的处理。

在诉讼咨询服务建设方面,到2022年,全国法院均建立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业务大厅,可以为各方当事人带来更加全面的诉讼咨询服务。各法院均建立了诉讼服务网络,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网上立案、案件检索、卷宗查询、电子送达、诉讼指南等服务。各法院均设立12368诉讼咨询服务热线,通过语音、短信服务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

在网上诉讼建设方面,全国法院均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全流程网上诉讼,推动网上诉讼向纵深发展。一切伟大成就。与此同时,人民法院正在大力建设和推广基于微信小程序的人民法院网上服务,利用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会议、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完成立案、服务等工作。移动端庭审。庭审、证据交换、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实现了移动诉讼、移动办案,完成了“指尖诉讼”。

人工智能在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应用

在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人工智能技术主要体现在案件争议焦点分析、类案推送、量刑辅助、文书生成自动化、判决标准偏差预警五个方面。

在案件争议焦点分析方面,目前全国法院已实现电子卷宗随案件同步制作,全程无纸化办案,为案件争议焦点分析的自动化奠定了基础。河北法院研发的“智慧审判系统”利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和可视化、纠纷自动结论、提纲智能生成。此外,北京法院“睿法官”智能系统在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的过程中,可以及时检索案件审理提纲,自动梳理待决事实,为法官提供有效的分析和裁判参考建议。案子。苏州法院形成的“智慧裁判苏州模式”利用知识图谱构建技术,对案件纠纷、纠纷给予了概括化、可视化的效果。通过逻辑分析、准确比对起诉书和辩书中的主要案件事实、诉讼请求、法律证据等,形成法官审理案件的焦点,确立案件审理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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