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手术后离婚补偿,宫外孕手术后老公离婚

即使离婚后,丈夫仍以再婚为借口继续与妻子同居,导致妻子宫外孕,降低了她以后怀孕的机会。谁对这起事故负责?近日,浙江绍兴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2018年3月,在绍兴打工的90后女孩小杨认识了小亮,两人交往了一个月就结婚了。结婚一个月后,两人发现彼此不合适,很快就离婚了。


即使离婚后,小阳和小亮也没有失去联系。肖亮因再婚原因继续与肖阳同居,并多次与肖阳发生关系。


2018年6月,小阳因宫外孕住院接受手术,并切除了左右输卵管囊肿。医生表示,肖小姐今后怀孕的机会会减少。


手术后,小亮和家人将小阳遗弃在医院,没有带他回家。小阳无力支付医疗费,出院三天后,他和家人在当地派出所的支持下和解,同意支付15万元。


介入后,小阳回想起自己的经历,感到不舒服和愤怒。经咨询律师后,她于2018年11月向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驳回诉讼,理由是本案实际上属于侵权纠纷,且小阳未能举证证明侵权要素。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杨于2019年2月来到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电金律师事务所陈艳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分析案情后,以小亮侵犯小阳的身体健康权为由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从警察局获取信息并报告信息。


经过两次法庭审理,二审法院裁定,亲子鉴定未能排除肖亮是肖阳流产胎儿的生父,肖亮与肖阳的性关系是肖阳流产胎儿的生父。判决已作出。宫外孕。小杨女士因宫外孕手术切除了左右输卵管囊肿,被诊断为九级残疾。尽管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但二审法院在原审基础上改判,因为宫外孕在分娩过程中存在风险,而这种风险发生时,对女方身体造成很大伤害。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决小亮全额赔偿,小杨身体损害费用7万余元。


目前,小杨已从小亮处获得7万余元赔偿。


律师声明


本案是一起比较特殊的家庭纠纷案件。小杨手术后,小亮赔偿了小杨15万元,这个结果看似公平合理,但实际上对女方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小阳付出的就是切除输卵管后减少怀孕机会的隐形权利。据此,二审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改判为“受害人和加害人均受到损害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


来源/《浙江法制报》


编辑/张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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