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通报」房屋被强拆后,关玲律师帮助安徽铜陵客户成功复审此案。

2022年初,安徽省铜陵市行政机关对刘跃民的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县行政机关限期作出刘跃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与刘跃民签订赔偿协议。


刘跃民与丈夫结婚后,在安徽铜陵村买了一套房子。两人一起装修了房子,加固了围栏,并于1996年9月办理了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产证。


丈夫去世后,余跃敏离开老家,带着孩子生活。2016年,该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用。当赔偿谈判失败后,现任政府直接拆除了空房子。死者家属对此十分愤怒,多次***要求合理赔偿,但均未得到满意复。


无奈之下,家人决定委托北京冠灵律师事务所聘请的冠灵律师来***。


接到律师事务所的指令后,关玲律师深入调查发现,县行政机关拆迁房屋的事情发生在一年前,即2020年6月。如果在确认强拆违法后提起诉讼,法院也会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对于这个题,关岭律师已经做好了应对措施。


关岭律师整理好材料后,直接以刘跃民的名义向县行政机关申请赔偿。理由是,他的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县政府应当给予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对于刘跃民的赔偿申请,县行政机关决定不予理睬,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也未作出任何回应。


关玲律师当即作出决定,请求上级市行政机关复议,责令县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军政机关解释为


该房屋已被县政府为满足防洪需要依法拆除。此外,征收过程中户主死亡,房屋变更未登记,继承财产未按照余跃民的要求进行分割,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财产权。


关岭律师向指出,防洪需要、不登记只是逃避责任的借口。


即使因防洪而拆迁房屋,县行政机关也必须按照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和补偿决定。该房屋的合法权利人之一刘跃民提交了书面赔偿申请,但县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


审查机关在全面审查全案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后,作出最终决定。即责令县行政机关限期作出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与刘跃民签订补偿协议。至此,余跃民房屋征收补偿案已逐步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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