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需求带来什么问题,超额需求会导致什么

对于超额需求带来什么题的相关题,以及超额需求会导致什么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下来听小编解说。


上厕所是人的正常生理需要

但有些人每天花太多时间“花去拉屎”

被公司解雇了?

员工因长期“带薪拉屎”而被解雇

王先生于2006年4月加入公司,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手册》由《公司简介》、《员工雇佣相关规则》和《附加规则》三部分组成。王先生签字确认收到第三版《员工手册》,并表示已阅读。

2014年6月,公司成立专门工作室,将王某调入工作室。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受总经理直接管理,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接受了手术。2015年1月,伤口愈合了,但他说一直有疼痛。从2015年7月开始,王某每天上厕所的时间为3至6小时。

据记录,2015年9月7日至17日,王某每天分2至3次,共计22次,每次在厕所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他每天在厕所里待的时间分别为3小时50分钟和4小时。28分钟、4小时18分钟、2小时32分钟、4小时3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29分钟、4小时01分钟、5小时29分钟、5小时22分钟分钟。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长时间呆在厕所与王某沟通,并对沟通过程做了书面记录。经公司工会书面同意,公司于当天发出《处罚及解雇通知书》。在被允许每月累计离职15次、一年累计离职25次后,于2015年9月23日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解雇行为,裁定公司继续履行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该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裁定

超出正常生理需要范围,解雇是合法的!

第一个例子

对于长时间待在卫生间是否会影响工作的题,庭审中,王某表示,自己是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内容是一些临时任务。法院认为,等待上班也是一种正常的工作状态。长时间不在工作,必然会导致有临时任务时无法分配到王某的结果。“无工作内容”不能成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理由。

而且每天有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上厕所的时间已经偏离了正常如厕的范围。

综上,法院认为王某长时间滞留在卫生间的行为属于因私离职,其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手册》已履行民主程序,公司已将其送达王某手中,裁定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仍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

高等法院

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王某每天呆在公司卫生间,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要范围。在公司拟对王某进行处罚之前与王某的沟通中,王某对于工作期间长时间呆在卫生间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因此,公司根据《员工手册》中《用工规则》因私离职的定义及处罚规定,经公司工会同意,与王先生解除劳动关系。这并不违反法律。这不违法,这是正确的。

综上,高院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关于“付费狗屎”题

网友讨论

我发现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

虽然上班时间上厕所并没有什么题

但网友们仍然深陷此案

3-6小时这个数据令人震惊

俗话说“人有三急”

不少网友表示

凡事都要有“度”

你怎么看呢?

留言聊聊吧!

本文综合自申公社、劳动报、网友评论等。


对于超额需求带来什么题和超额需求会导致什么的一些相关话题,本文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希望各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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